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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铝集01 :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时间:2025-02-21浏览次数:

   

  7★、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 2025年 2月 24日(T-1)15:00-18★★★:00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及簿记管理人要求投资者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簿记管理人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簿记时间,具体以公告时间为准。

  通过簿记建档系统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可通过簿记建档系统自行下载《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向簿记管理人提交《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的投资者由簿记管理人于2025年2月25日(T日)向其发送《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专业机构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上述《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与专业机构投资者提交的《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15、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发行人不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组织★、指使发行人实施前款行为。

  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 1.60%-2★★.60%★★;品种二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 1.80%-2.80%★★★,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上述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同意,本申购要约不可撤销★★★。申购人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本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 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本表★★★。 5、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簿记时间可适当延长★★★。簿记开始后,若申购总量不足本期债券(基础) 发行规模★,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调整发行方案或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1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机构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机构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7、网下发行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手(1,000万元),超过 10,000手的必须是 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T-1日)15:00-18:00,在网下询价时间内★★,参与询价的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原则上应当通过簿记建档系统提交认购订单,其他投资者、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无法通过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的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通过传真★、邮件等方式向簿记管理人发送《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并由簿记管理人在簿记建档系统中录入认购订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 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若簿记管理人端出现接入故障,16★:00前未能恢复的或16:00后发生的,该场发行可改用线下簿记建档方式应急★★,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当及时发布公告,并明确已进行的线上认购无效,投资者应当线下再次进行申购。

  1、发行人于 2024年 11月 29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23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200亿元★。

  本次债券分期发行。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两个品种合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含人民币 10亿元)★★。本期债券设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 100%。

  18、本金兑付日期: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期为2035年2月26日,品种二的兑付日期为2045年2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后,即 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发行首日、认购起始日 通过簿记建档系统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可通过簿记建档系统 自行下载《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簿记管理人向获得 本期债券配售的代认购投资者发送《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 书》

  15、兑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品种一★★★:债券期限 10年期 利率区间:1.60%-2.60%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不累计计算)

  品种二:债券期限 20年期 利率区间:1★★.80%-2.80%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不累计计算)

  就本期债券而言★★★,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取 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主体★★,三者具有同一涵义

  原标题:25铝集01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8、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簿记管理人和发行人允许不可撤销。若因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按《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在2025年2月26日(T+1日)15:00前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账户。划款时应注明专业机构投资者全称和“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发送划款凭证。

  14★★、付息日期: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2026年至2035年间每年的2月26日,品种二的付息日期为2026年至2045年间每年的2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相关规定与约定的定价和配售规则,确定本期债券最终发行利率或者价格并进行配售。确定本期债券最终发行利率或者价格后★★,在参与簿记建档的有效申购均已获配并追加意向的基础上★★★,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可向参与簿记建档外的专业投资者征询认购意向,在本期募集资金限额内继续进行配售★★★。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期债券发行而编制的《中国铝业集 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 行公告》

  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簿记建档系统填写认购单★★★,其他投资者、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下的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具体询价办法如下:

  23、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票面总额不超过200亿元(含200亿元) 人民币公司债券的行为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投资者填写的《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销。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3、注册文件★★★:发行人于2024年11月29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23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200亿元★★★。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参与利率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在2025年2月24日15:00-18:00之间提交认购单/《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其中★★,通过簿记建档系统直接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应在簿记建档系统提交认购,未通过簿记建档系统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应将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次债券发行而签订的《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 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及其补充协 议

  申购人在此承诺及确认: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未经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认购申请表不可撤 销。 2★、本期债券仅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具备相应风险识 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投资者发行,申购人确认并承诺★★★,在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前,已通过开户证券公司债券专业投资者资格认定,具备认购本期债券的专业投资者资格★★★,知晓本期债券信息披露渠道★,并仔细 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所刊内容, 充分了解本期债券的特点及风险,经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同意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 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且认购账户具备本期债券认购与转让权限★★。 3、簿记管理人有权要求本申购人配合其进行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工作,本申购人将积极配合该核查工作并 将如实提供有效证明资料,不得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规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如本申购人未通 过簿记管理人对其进行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则本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有权拒绝向其配售本期债券, 在此情况下,本申购人承诺赔偿簿记管理人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产生的一切费用★★★。 4、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及其它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申购人确认,本 次申购资金( )是( )否 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或配合发行人以代持、 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或接受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的财务资助★★。 5★★★、申购人已阅知《专业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并确认自身属于( )类投资者(请填写附件二中 投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 若投资者类型属于 B或 D★,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钩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 协会标准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是 ( )否 6、申购人确认:( )是 ( )否 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 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7★★、申购人承诺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存在协商报价★★★、故意压低或抬高利率★★、接 受返费、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8、认购人承诺遵循审慎原则进行合理认购,不协助发行人从事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不 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 券提供通道服务,不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 认购人为资管产品的,认购人承诺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不得直接或间 接参与上述行为。 9★、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簿 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本申购要约的承诺★。 10★★、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中约定的时间、金 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付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 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 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11★★、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不可抗力、监管机构要求或其他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发行人 及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12★★、申购人承诺遵守行业监管要求,本次各配售对象申购金额不超过其所对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规模; 申购人承诺本次申购的资金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为单一申购金额。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某一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标位叠加量★★;4、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 1000万元)★★,超过 1000万元的必须是 1000万元】的整数倍。

  若簿记建档系统本身出现故障,上海证券交易所技术公司将启动应急预案,紧急修复并完成通报与上报。16:00前未能恢复的或16:00后发生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受影响的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当日所有发行改用线下簿记建档方式应急,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当及时发布公告★★,并明确已进行的线上认购无效,投资者应当线下再次进行申购。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每一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在《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网下发行总额。

  主承销商有权要求申购投资者配合其进行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工作★★,申购投资者应积极配合该核查工作如实提供有效证明资料,不得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规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如申购投资者未通过主承销商对其进行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配售本期债券★,在此情况下,投资者应赔偿主承销商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产生的一切费用。

  6★、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规定的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4、发行金额: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两个品种合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人民币10亿元)。本期债券设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100%。

  本发行公告中,如部分财务数据与审计报告取万位数存在尾数差异,则该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8★★★、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 1.60%-2.60%★;品种二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 1★.80%-2.80%,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协商确定。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5年 2月 24日(T-1日)向网下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进行簿记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5年 2月 24日(T-1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主承销商为本期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组成的承销 机构的总称

  对未能在2025年2月26日(T+1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其询价及认购申请表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及其附件等信息披露材料。 2★★、通过簿记建档系统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无需填写或发送此表;其余专业投资者需向簿记管理人提交此表 参与认购的,务必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部门公章/业务专用章后★,于 2025年 2月 24日(T-1日) 15:00-18:00间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申购传真;咨询电线、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金额★★★,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 计计算。申购有比例限制的,请在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 4、本表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未经簿记管理人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期债券发行而编制的《中国铝业集 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 集说明书》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3、通过簿记建档系统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可通过簿记建档系统确定认购数量并自行下载《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向簿记管理人提交《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在发行期间可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根据专业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认购数量,簿记管理人向对应投资者发送《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根据网下簿记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并向获得网下配售的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送《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

  25铝集01 :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询价情况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25年2月24日(T-1日)在上交所网站()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发行本期债券★★★。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62号 18、22、28层)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 城路 618号)(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确认函(以下内容不用传真或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4.6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23,000万元;◆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60%★,但高于或等于 4.50%时★★★,有效申购金额 13★★,000万元;◆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50%★★,但高于或等于 4★★★.40%时★,有效申购金额 6★,000万元;◆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40%,但高于或等于 4★★.30%时★★★,有效申购金额 2★,000万元;◆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30%时★★★,该申购无效。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纳义务★。

  认购截止日 机构投资者于当日 15:00前将认购款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收 款账户 公告发行结果

  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簿记建档过程中★★,出现人为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情形导致簿记建档无法继续的★★★,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变更簿记建档场所★、变更簿记建档时间、应急认购、取消发行等应急处置措施。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及时披露应急处置的相关情况,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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